( (略) 第二高級中學用電增容工程)更正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(略)-(略)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 (略) 第二高級中學用電增容工程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10月24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
更正內容:
更正預算金額
更正日期:2024年10月24日 14時53分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1、因目前全省推廣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實施方案,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須自行辦理好CA鎖,認真學習遼寧 (略) 電子文件制作指南,并按照采購文件和電子評審系統(tǒng)要求進行投標(響應)信息填報、電子文件編制、蓋章或電子簽章等工作。 (略) 上投標情況確認中未顯示投標(響應)人名單的視為無效投標(響應)人。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相關通知。
供應商除在電子評審系統(tǒng)上傳投標(響應)文件外,應在遞交投標(響應)文件截止時間前提交U 盤存儲的加密備份文件,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格式進行密封和簽章。并承諾備份文件與電子評審系統(tǒng)中上傳的投標(響應)文件內容、格式一致,備系統(tǒng)突發(fā)故障使用。供應商僅提交備份文件的,投標(響應)無效。并單獨提供一張《電子評審系統(tǒng)文件和備份文件一致性承諾函》,格式自擬,簽字蓋章。
2、供應商在電子評審活動中出現(xiàn)以下情形的,應按如下規(guī) (略) 理:
(1)因供應商原因造成投標文件未解密和二次報價的;
(2)因供應商自用設備原因造成的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解密、上傳文件或投標(響應)報價等問題影響電子評審的;
(3)因供應商原因未對文件校驗造成信息缺失、文件內容或格式不正確以及備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影響評審的。
出現(xiàn)前款(1)(2)情形的,視為放棄投標(響應);出現(xiàn)前款(3)情形的,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。
3、開標現(xiàn)場供應商須攜帶CA鎖及可以登錄遼寧 (略) 并成功進入賬號的筆記本電腦自行進行解密和二次報價。如未攜帶CA鎖等解密設備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。有任何技術問 (略) 站客服電話進行咨詢:400-128-8588,CA 辦理問題請咨詢CA認證機構。供應商因自身操作問題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應商自身負責。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 (略) 第二高級中學
地 址: (略) (略) 嶺東街
聯(lián)系方式: 024-(略)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 遼寧鑫信 (略)
地 址: (略) (略) 光榮街南段82號
聯(lián)系方式: 024-(略)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 王女士/劉女士
電 話: 024-(略)